男子骑电动车闯入高速行驶31公里
高速交警给予行政处罚
(资料图片)
批评教育
行政处罚
高速公路又通畅又宽敞,真是交通出行的最佳选项!
不过可不是什么车都能上,这不,内蒙赤峰的一大哥,骑着二轮电动车就上了高速公路,结果被高速交警一路追查……
01
骑电动车闯高速
“跟杆”进入
2023年6月24日7时,内蒙古公安厅交管局高速公路二支队赤峰大队接辖区撒力巴收费站报警:一台二轮电动车借其他车辆抬杆之机闯入高速,请求高速交警前去处理。
驶离高速
接警后赤峰大队所辖敖汉中队负责人带领民警立即根据报警人描述信息前往涉事路段巡查,但由于该男子途经高速距离较短,已在31公里外的元宝山收费站驶离高速。
寻迹调查
为严查严管此类违法行为,三名高速交警一路调取沿途高清视频和卡口监控,在派出所和地方交警的协助配合下,最终将该男子身份信息锁定。
02
依法受到行政处罚
经过调取沿线视频,在安庆派出所和安庆交警中队的密切配合下,高速交警联系到该男子,并口头传唤其接受处理。
在民警出示其进入高速行驶的证据后,该男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也认识到自身行为的危险性,随后执勤民警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在高速行车道上骑电动车的行为
极度危险!
03
内蒙古交警提示
该男子深刻认识到自己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后,承诺今后绝不再骑电动车进入高速,同时也会告诫周围的亲戚朋友,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在此,内蒙古交警提示您:设计时速低于70公里/小时的机动车、非机动车、人力畜力车及行人,严禁进入高速,违者将依法严肃处理,造成后果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