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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日,记者从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该中心经过与哈市中院执行局多次研讨协商,成功建立人民法院执行住房公积金协作联动机制。
该中心与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持续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双方联合签发了《关于建立人民法院执行住房公积金协作联动机制的若干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于2023年8月15日正式实施。
《意见》明确规定了符合协助查询、协助冻结、协助扣划的各项情形,规范了人民法院在执行涉及住房公积金案件中与中心相互协助配合的工作程序。
《意见》实施后,执行法官不必再登门办理,极大节约了司法资源,切实维护好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该中心梳理《意见》中涉及的具体业务内容,进一步明确操作流程、规范要件要求,形成《关于受理人民法院查询、冻结、解冻和扣划个人住房公积金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使业务办理有章可循。为满足新的办理要求、办理模式,同步开发中心业务系统,经多部门联合测试,该功能现已满足上线条件。法院执行法官经授权,可通过政务服务平台登录中心业务系统办理执行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
中心与市中院达成一致,建立人民法院内部工作机制,设立三级审批制度,按实际需求授权查询、冻结、解冻、划扣等相关业务权限。中心有关处室根据法院提供的《公积金网络查控操作人员明细》审核被授权操作系统人员的身份信息,待签署《住房公积金业务与管理系统操作人员承诺书》后,赋予审核通过人员相应的初审、复审、终审角色职能。同时,双方建立了联络人制度,畅通沟通联系渠道,及时解决具体问题。
龙头新闻·生活报记者:何兴丽